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、调配、考核、任免、工资、政审、退休、辞职、辞退审核报批等工作;负责机关年度考评登记工作;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研究起草法官以及其他人员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法院系统的机构、编制管理的补充工作人员审核工作;负责法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;协助县、区党委加强下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;负责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评授上报工作;负责全市人民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、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全市人民法院系统评先创优、表彰奖励活动;研究、制定人民法院系统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、计划和相关制度;负责全市人民法院“双文明”目标管理工作;负责人事档案管理、人事信息采集分析;负责普法教育、计划生育、老干部工作;受理全市人民法院系统在编干警工作证、执行公务证发放申请、审核及有关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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